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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晓 发表于 2010-7-6 10:53

请问431厂能源科这样做对吗

我们于2007年1月买了431厂晨风佳苑10号楼的房.以后一直出租出去.当里交纳了水入户费后.开发商又退还给我们.天燃气入户费不知道交不交.也没有人来通知我们交纳.但是一直收取了我们的水电气费.直到最近他们所谓的能源监查大队来检查.说是我们没有交天燃气入户费.是违规使用.[b]要我们交纳3000元的入户费.300元的搭接费和500元违规使用的罚款.[/b]不然就要停天燃气...想请问一下.他们的能源监查大队有没有权力来罚我们的款?由于水电气一开始就接入房屋可以使用.[b]其间也一直收了我们每个月的水电气费.[/b]还有当里交了水入户费后.又退还.现在说我们没交燃气入户费.他们可以收取燃气入户费吗.?请帮忙解答...QQ.70078004

寂寞老手 发表于 2010-7-6 11:18

已QQ解答!

曹肚 发表于 2010-9-3 22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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